一、危险化学品
(一)责任人
学院领导班子、实验室主任、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二)主要风险概述
1、对人体皮肤、器官或组织造成毒害或损害。
2、对校园或周边环境生态造成腐蚀、污染等影响。
3、容易、造成火灾危害。
4、保管、使用、操作不当造成人体伤害。
(三)管控责任
1、危险化学品必须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采购申请、采购、运输、领用和储存,且采购渠道合法合规。
2、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定期检查1—3次。
3、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每年1—2次。
4、实验室设置废液、固废物专门储存区,实验过程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用专用的桶子收集后按规定集中存放、集中处理。
5、有危险品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工作。
(四)管控措施
1、危险化学品专人、专柜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制度领用和存储危险化学品,专人管理、专库存放。
3、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及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严格遵守“五双”制度,
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
4、领用危险化学品,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由实验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后领取,并及时填写领用情况登记表,包括使用多少,使用具体内容,剩余多少,存放地点,是否锁柜保存及保管人等详细信息。
5、易制毒化学品当天未用完的,应交回专用化学品库 代为保管,同时该类化学品的管理必须接受属地公安部门的监管。
6、危化品发生泄漏等事故,责任人应依据《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有效采取措施,避免对师生或环境造成危害或影响。
二、危险实验室
(一)责任人
学院领导班子、实验室主任、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二)主要风险概述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遇火源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
2、禁忌类危险化学品发生反应,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3、实验教学期间,师生不按操作规程和规定进行试验,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
(三)管控责任
1、制定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2、针对新进师生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实验系列老师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
3、制定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并严格执行。
4、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保证发生紧急事故时,师生能迅速有效疏散。
(四)管控措施
1、实验室每层楼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2、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相关警示标志。
3、酸碱等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每学年1—2次。实验任课教师和科研、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在实验以前均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做好实验风险评估。
5、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贯彻实施,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三、压力容器
(一)责任人
学院领导班子、实验室主任、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二)主要风险概述
爆炸、泄漏、烫伤。
(三)管控责任
1、压力容器(包括高压设备和气体钢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必须具备许可条件。
2、确保安全附件功能有效。
3、严控设备超温、超压运行。
4、联系学校国资处,定期检验和检修压力容器、高压设备。
5、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
(四)管控措施
1、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
2、严格执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在正常实验教学期间,各实验系列老师或科研实验室安全员每日对各自负责实验室进行卫生、安全检查。
3、指导老师和学生严格按仪器规范操作。
4、压力容器过期,建立规范的报废处理制度与流程,避免非法进入社会造成二次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