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内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1]11号文件通知,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将于11月初全面启动,为积极配合内江市顺利通过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求在全体师生中进行宣传。请各班在第十周日的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践行文明行为,积极投身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内容如下:
一、提高学生对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知晓度。本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于11月初正式启动,希望广大学生积极支持、参与。
二、各班要结合“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活动的开展,对广大学生进行文明礼仪相关知识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做到日常言行友善、举止得体,提升学校文明形象。同时做好学生宿舍卫生迎检准备。
三、文明市民要求:
1、友善对待他人,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和为他人指路;
2、家庭、单位、社区人际关系融合、和睦相处;
3、公交车、中巴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婴儿者让座;
4、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并无吸烟现象;
5、无聚众赌博、封建迷信、赤膊上街、打架、斗殴、敞放宠物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
6、观看表演、比赛按时进出入座、无高声喧哗、接听手机、喝倒彩等现象;
7、积极参与公益行动,市民支持、赞同见义勇为行为,认同、支持志愿服务,认同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的行为,知晓、支持、赞同社会道德模范。
20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