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   作者:   查看: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农行四川省分行、华安保险四川分公司《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377号)要求,我校于2013年6月份起,进行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及前期准备工作,现将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网上申请 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符合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2013级新生及2012级本科生于2013年9月23日前通过www.gjzxdk.com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及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http://xsc.njtc.edu.cn/Content/zxzk/zxdk/2013/6/0680412.shtml附件3:学生助学贷款网上自助系统使用说明。 注:《中国农业银行就学地国家助学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中:“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就读信息”-“学号”、“学制”;“申贷信息”-“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为每年学费金额与每年住宿费金额的总和)”、“申请贷款年数”、“每年学费金额”、“每年住宿费金额”等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的同学,于2013年9月27日前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办公楼113)王老师,纸质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⑴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为A4纸(“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为普通信纸的必须贴在A4纸上),签字、盖章必须清晰,且按《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贫困证明(原件一份)、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顺序依次排列。 ⑵身份证(必须为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需将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侧。 ⑶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的书面证明”和“监护人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无需提供。 3、签署借款合同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Copyright 2010-2019 化学化工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办公室电话:0832-234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