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寒假留校住宿的通知
一、寒假放假时间:
2018年1月22日——3月6日
二、留校申请条件:
参与复习考研、义务支教、技能培训、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学生可申请留校(参加校级、院级寒假社会实践且必须是内江本地团队的学生才能申请留校),其他学生原则上须离校返家,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
三、留校办理程序:
1、学生登陆学工系统,自行填写《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因为一份交学校,一份留二级学院学工办)
2、班主任签字。
3、到化工学工办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
4、到新行政楼一楼(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办理留校住宿登记、签收安全承诺告知书。
四、留校住宿办理时间:
1、学生网上申请: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0日
2、学工办和校宿管科办理: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备注:
1、如果打印出来的表格上没有个人和家庭联系方式,请在表格右上角手写补充。
2、如果过年不回家的同学,请在表格右上角备注“过年不回家”。
3、请根据自己实际打算的留校时间填写,而不要全部填写成整个假期的时间,以便给后期统计工作带来不便。
4、留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管理。
化工学院学工办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