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团总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通过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共收取21.1班何晓等7位同学 “五四青年标兵”申请材料,21.1班等4个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材料,并上报二级学院团总支。
学院团总支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汇总、初选,并组织了评议。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如下:
公示期3天(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4月6日前)来学工办进行反馈。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并及时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832-2343302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