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校团委关于举办第二十九期团校通知,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有关要求,我院严格依据推荐程序和条件要求,最终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公示期: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联系电话:0832(2343302)
如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学工办(化工楼211)书面形式反映。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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