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国及四川省资助系统特殊困难群体数据库信息比对和学生家庭经济突发状况等因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评审会议,现将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2023、2024和2025级学生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2025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如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832-234330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