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团总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通过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并上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汇总、初选,并组织了评议。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确定正式推荐化21.5班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材料,公示期三天(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4月2日前)来学工办进行反馈。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并及时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832(2343302)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8日
Copyright 2010-2019 化学化工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办公室电话:0832-234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