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查看: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2547号)和《关于提交转专业实施细则及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专业负责人、学术委员代表

秘书: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

负责拟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录取、咨询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符合《内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2547号)中规定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情形,同时不属于规定的“不予转专业”情形。具体如下: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对其它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者;

(二)因意外事故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适合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复学时无原专业,但有其它相近专业的;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可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的;

(六)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二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实行3+1+2 选考模式省(市 / 区)录取的学生,申请在物理为首选科目的录取专业组与历史为首选科目的录取专业组互转的(以学校最近一年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为准);

(二)实行传统高考模式的省(市 / 区)录取的学生,申请在理工类录取专业与文史类录取专业互转的;

(三)申请在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四)艺体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考录取时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其他艺体类专业的;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对口高职类本科等非普通高考生源等;

(六)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如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计划、国际合作办学、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等;

(七)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八)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

(九)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十)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十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十二)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


除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外,转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就读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的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不能有色盲、色弱、过敏体质、呼吸系统疾病。

2. 须为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的考生,学习了高等数学。

3. 大二降转学生高等数学和大学外语成绩须合格。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通知,转专业工作小组综合考虑学院专业发展等情况,确定年度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数,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提交学校教务处初审。

(二)公布方案

在学校审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流程

学校每学年只在秋季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工作。

1. 学生申请

第十四、十五周,确需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学校公布的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只能申请一个专业。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资格审核。

2. 符合申请条件第一条第(一)项的学生面试考核

第十六周,在本院网站公布符合考核条件的学生名单、考核时间和地点、投诉电话、转入学生考核QQ群等,并将考核具体安排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发布考核相关通知,明示学生参加考核需携带的证件及其他要求。

第十六、十七周,在明德楼开展转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见QQ群通知。转专业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形式,综合考察。考核包含以下三个方面:政治思想品质和心理素质(20分);沟通交流能力和逻辑思维(30分);专业基础、职业兴趣和理想(50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愿放弃。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拟定初选名单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审核。

2. 符合申请条件第一条第(二)至(六)项的学生

不受转专业考核条件限制。由学生本人在第十四、十五周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备案、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请同学们理性对待转专业:转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的前期未上课程并同步学习后续课程,会给学习安排带来一定挑战。同学们应结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和课程学习难度、个人学习情况及能力,慎重决定是否申请转专业。

2. 转专业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禁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3. 转入化学类专业的学生将同原化学类专业学生一起在第二学期期末前在自愿选择专业基础上参加专业分流,其中填报化学专业的学生需按照化学师范专业准入条件进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和师范素质面试,第三学期进入化学专业或应用化学专业就读。

4. 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要继续在原专业学习,按规定参加原专业的各项教学活动,并参加原专业课程考核。

5.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进入转入专业学习。第一学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同一年级;第二学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需降级至转入专业一年级。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09.26


Copyright 2010-202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办公室电话:0832-234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