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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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13〕82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对课程建设的管理,提高课程建设的实效,学校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内江师范学院

2013年6月25日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课程建设是学校的一项重要教学基本建设,是关系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基础工作,也是搞好专业建设的基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以课程建设为抓手,带动专业、教学团队及教材的建设,推出精品开放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优秀教材等教学资源。

(一)所有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均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教学资源建设。

(二)形成以网络课程为基础、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精品开放课程为示范和特色的课程体系,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确立一批覆盖面宽、直接影响学生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和独立实践课程作为重点进行建设,以此带动相邻的系列课程建设。

二、基本内容

   课程建设采取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学校制定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全校各类课程建设;各开课单位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开展本单位的课程建设工作。建设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课程目标:要制定既能体现学科特点,又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及培养规格的课程教学目标。

(二)师资队伍:逐步落实课程负责人制度,核心课程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教学与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课程教学团队应有明确的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教学团队应定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并取得实效。

(三)教学内容:理论课程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能及时将教学改革成果或学科前沿引入教学;实验(实训)课程内容设计合理,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教学条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题库、课件、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全并符合要求;教材建设与选用的水平较高,有完备的实验(实训)指导书(讲义)等辅助材料;重视实践环节建设,具备良好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实验(实训)开出率高,实验室与实验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能经常更新,并在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六)教学效果:有稳定、良好的教学效果,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结果优良;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比较牢固,并能灵活应用。

三、课程建设的实施

课程建设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分级进行。各开课单位负责所有承担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专业核心课程遴选建设、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建设等工作。教务处负责优质通识选修课、专业核心课、精品开放课程的立项、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

(一)网络课程建设应达到以下条件:

1.我校各专业正式开设的各类课程。

2.开课教师应具有优质教学资源,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的相关资料均应上传到网络学习平台,以方便学生利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

3.建设的课程达到网络教学平台基本栏目的要求。

(二)优质通识选修课建设应达到以下条件:

1.符合网络课程建设要求。

2.课程具有通识性,适合不同专业、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学习。

3.课程立项后应至少连续开设三年。

(三)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应达到以下条件:

1.符合网络课程的全部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相关规定。

3.该门课程已开设一轮及以上。

(四)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应达到以下条件:

1.符合网络课程的全部条件。

2.课程由学术造诣高、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副教授须任职3年及以上)主讲,且近4年主讲该门课程不少于2轮;并具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课程教学录像丰富。

(五)具体申报及审批程序如下:

1.学校每年开展优质通识选修课、专业核心课、精品开放课程的申报工作。

2.课程负责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内江师范学院XX课程建设预申报表》。

3.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立项申请进行论证、审查后,签署意见,推荐上报。

4.各申报课程先进行初步建设,教务处根据申报材料和建设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预审,专家组向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立项名单,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立项。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申报在校级精品开放课程中遴选推荐。

5.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和建设按学院双语课程有关规定执行。

立项的课程进入建设阶段,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学校在建设期内对课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年度检查与中期验收,建设期满进行总结性评估、验收。对于建设力度大、效果好的项目,允许提前(最多可提前一年)申请总结性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课程相应荣誉称号。

四、课程建设的管理

(一)课程建设分两级管理

课程建设的基础工作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的宏观组织和评估。具体职责是:

1.课程承担单位:制定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课程负责人的评选,组织开展本学院课程的基础建设,组织各级课程的推荐上报,负责本单位各级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及评估验收工作。

2.教务处:制定课程建设有关文件制度,拟定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各级课程的立项工作,检查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和执行情况,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抽查评估与验收,组织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的推荐上报。

(二)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

1.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各教学单位可配套一定经费予以支持。

2.学校资助课程建设的经费标准为:省级及以上精品开放课程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校级课程按申报指南进行资助。

3.课程建设经费的用途:购置本课程特殊需要的小型教学、实验设备,如小型实验装置、软件、教具、挂图等;购置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学参考书;编写印制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学研究资料;课程试题库建设;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与维护;开展课程改革的调研等。

4.课程建设专项基金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分阶段划拨各课程组,原则上按扣除项目保证金后的项目年平均经费额度使用(专项中预留25%的保证金用于结题)。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计划负责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的审核,各项经费开支须严格按照申报报告中计划的开支项目和年度开支计划进行,必须讲究效益,不得浪费,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三)检查与验收

1.各级建设课程均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年度检查表》和年度总结,接受年度检查,满2年接受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取消相应课程荣誉资格,同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申报各类课程的资格。

2.课程建设期满后,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验收表》,附书面总结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验收。合格者授予相应荣誉称号;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至多延长一年时间重新验收,学校不再增拨经费,若再次验收不合格,则取消建设项目,追回已使用经费,同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申报各类课程的资格。

3.建设期满后,每4年组织一次对立项课程的专项评估,不达标者,取消相应课程荣誉资格。

五、其它

1.教材选用与建设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按《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方案》执行;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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